考试
2021-08-11 06:26:57

某青年在进入一饭店就餐时,被饭店工作人员以“面容不太好,怕影

题目描述

【题目】某青年在进入一饭店就餐时,被饭店工作人员以“面容不太好,怕影响店中生意”为由拒绝入内.经过诉讼,该青年获赔精神损失费4000元.这一案例说明

①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  

②社会中还存在不尊重人、岐视人的现象  

③生命的平等性以相貌的美丑为基础  

④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③    D. ②④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尊重他人的知识。我们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都要受到尊重,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题干中的饭店工作人员的言行侵犯了某青年的人格尊严,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每个人都应当享有被尊重的权利,我国公民依法享有人格尊严权,受法律保护,该青年诉讼获胜,充分说明每个人都享有被尊重的权利,所以②④符合题意;①与题意不符,故排除;我们不能以容貌的美丑作为衡量平等与否的标准,③说法错误;所以本题选择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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