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7-29 03:32:12

我国历代朝廷常常分割地方事权,将军事、民政、财政、司法诸权分

题目描述

【题目】我国历代朝廷常常分割地方事权,将军事、民政、财政、司法诸权分授不同的官员并使之互不统属,各自平行隶属于中央的相应上级,以使其相互牵制。这一做法

A. 通过削弱相权保障了皇权独尊

B. 除了地方势力膨胀割据的隐患

C. 完善分权体制提高了行政效率

D. 有助于统治者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答案解析

依据材料的表述,古代朝廷将地方事权分割为军事、民政。财政和司法分授予不同的官员且互不统属,有利于中央对地方加强控制,故D项正确。材料反映的是古代朝廷将地方事权分割为军事、民政。财政和司法分授予不同的官员,无法体现削弱相权,故A错误。依据材料,结合所学,将地方军、政、财等权力分割,只是削弱了地方割据的基础地方割据的隐患是制度造成的,故B项错误。依据材料“分割地方事权”和“以使其互相牵制”的目的是加强中央集权,而不是提高行政效率,故C项错误。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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