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16岁的小君和小哲是高一同班同学。体育课上,两人发生争吵进而

题目描述

【题目】16岁的小君和小哲是高一同班同学。体育课上,两人发生争吵进而厮打在一起。互殴中,小哲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小君扎伤,小対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小哲被依法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赔偿小君父母经济损失。

    (1)案例中小哲侵犯了小君的最根本的人身权利。请答出这一权利的含义。

(2)这一案例给我们什么警示?

 

答案解析

(1)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生命权和健康权的统称。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受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2)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我们要远离暴力,做一个遵纪守法中学生。(言之有理均可酌情给分)

试题分析:(1)依据教材知识,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生命权和健康权的统称。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受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2)本题中的这一案例是在说明如何对待他人的生命健康权的问题,小君和小哲都没有珍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由此,本问需要我们回答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在回答时,我们一定要抓住“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是我们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要付法律责任”等相关知识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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