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7 04:25:31

李先生是一家两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每人拥有企业50%的份额,

题目描述

ABCD

121750

答案解析

解析(l)对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即李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206-148-42×2)×10000×50%×35%-14750=72050(元);(2)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含1年)的,暂减按股息、红利收入的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分红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10000×50%x20%=20000(元);(3)李先生2015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数=72050+20000=92050(元)。   

  A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