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27 05:14:54

稻花村杂货店为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是王大、赵二和冯三。20

题目描述

稻花村杂货店为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是王大、赵二和冯三。2013年6月,该合伙企业向银行借款10万元,3个月后到期。2013年7月,李四加入该企业,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他不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2013年8月,赵二和冯三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赵二发生严重脑震荡,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冯三死亡。2013年9月,银行向合伙企业提出偿债请求。对本案下列哪些叙述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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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A, B, C, D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8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A项错误。该法第44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项错误。该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C项错误。该法第50条第3款规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D项错误。

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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