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假定2004年6月1日,在薛某多方追讨下,张某写下保证书,保

题目描述

【单选题】

假定2004年6月1日,在薛某多方追讨下,张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于2004年7月31日之前付清房租。则薛某主张租金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应为()。

A:2004年6月1日起至2005年5月31日

B:2004年6月1日起至2006年5月31日

C:2004年8月1日起至2005年7月31日

D:2004年8月1日起至2006年7月31日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考点】诉讼时效【解析】由于薛某主张权利,张某答应于2004年7月31日之前支付所欠房租,因此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从2004年8月1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薛某的继承人向张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从2004年8月1日起到2005年7月31日止。答案选C

正确答案【考点】诉讼时效【解析】由于薛某主张权利,张某答应于2004年7月31日之前支付所欠房租,因此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从2004年8月1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薛某的继承人向张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从2004年8月1日起到2005年7月31日止。答案选 C    解析   解析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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