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大楼,向该乡乙工商银行贷款300万元,

题目描述

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大楼,向该乡乙工商银行贷款300万元,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到期未能清偿,于是乙银行以甲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__分析上述案例中所述社会关系是否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因为乡政府向银行贷款,形成贷款合同关系,两者处于平等地位。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