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5

题目描述

【题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5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本次大会有11项议程。除了例行要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等六个报告,还要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和三个有关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议案。15日上午闭幕,批准了《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了《民法总则》等。

(1)上述材料体现了教材上的哪些观点。(概括出2点即可)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案解析

(1)①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等。(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4)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1)本题为材料分析题,考查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体现出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会议议程”体现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等。据此回答即可。(2)依据教材知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3)本题考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依据教材知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是性质。地位从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方面来回答。(4)本题考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也就是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依据教材知识,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方面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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