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7-30 01:06:26

小周于2010年10月1日应聘到一家技术公司担任部门经理一职

题目描述

【题目】小周于2010年10月1日应聘到一家技术公司担任部门经理一职,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之一是:“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2011年5月1日,在征得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小周结婚。2012年3月,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进行裁员,公司便以小周违约结婚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知识。解答本题要求学生明确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然后用法律规定与案例中的行为相对比,评判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得出结论,并结合案例分析这一结论的法律依据。

该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合理,也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公司与小周签订“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的“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违反了公平的原则。因此,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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