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甲向乙借款3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2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

题目描述

单选题甲向乙借款3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2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的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下列关于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判断正确的是(  )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抵押无效,质押有效

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B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本案中,抵押未办理登记,质押也没有转移质押物的占有,故抵押权、质押权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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