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07 08:46:51

3年前,浙江某村采取“土地入股”的方式与某国有企业签订合作协

题目描述

【题目】3年前,浙江某村采取“土地入股”的方式与某国有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成立旅游公司,完成全村1600亩土地流转。现在,村民年分红收入达2.5万元,村集体年收入破千万元。由此可见

A. 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贯彻共同富裕的原则

B. 农民专业合作成为该村集体经济重要形式

C. 混合所有制经济能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共同发展

D. 按生产要素分配机制已成为农村的主要分配方式

答案解析

该题考查集体经济的意义。根据题意可知,该村采取“土地入股”的方式实行土地流转,使村民年分红收入达2.5万元,村集体年收入破千万元,这表明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贯彻共同富裕的原则,故A正确;B错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集体经济重要形式,并不是题干中举措使其成为该村集体经济重要形式;C正确,但题干并未涉及混合所有制经济能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共同发展;D表述错误,按生产要素分配机制并不是农村的主要分配方式。故本题答案为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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