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

题目描述

【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A:(10+0.585+2.34)×10%=1.2925万元B:(10+0.585)×10%=1.0585万元C:[10+(0.585+2.34)/(1+17%)]×10%=1.25万元D:[10+0.585/(1+17%)]×10%=1.05万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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