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5-30 07:27:22

刘某和王某结婚3年,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下列不属于双方共同财

题目描述

题目

刘某和王某结婚3年,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下列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是(    )。
A:刘某继承其父亲的遗产10万元
B:刘某3年来的工资所得15万元
C:王某的国家发明专利转让费8万元
D:由王某出资并经营的商店营业所得3万元

答案解析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A项,刘某继承的遗产对应第三项规定,符合题意,当选。
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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