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余先生的女儿才12岁,她自作主张到某手机店买了一台价值799

题目描述

【题目】余先生的女儿才12岁,她自作主张到某手机店买了一台价值799元的诺基亚手机。余先生认为自己的女儿未成年,其购买行为无效,要求该店退机。但手机经营者认为,购买手机是自愿行为,且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所以不同意退机。

余先生和手机店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找到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请问:

如果你是调解人,你会如何调解?理由是什么?(5分)

 

答案解析

手机店应无条件退款。理由:因为余先生的女儿才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其购买手机的行为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又没有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所以这种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试题分析:此题旨在考查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根据教材知识,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这个案例中,消费者只有10岁,还是一名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购买手机等贵重品并非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应由其家长代理或征得家长的同意。所以手机店应该无条件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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