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
2025-03-11 16:21:39

临南段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河道总长约5km,涉及河道底宽150

题目描述

临南段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河道总长约5km,涉及河道底宽150m,边坡1:4,底高程7.90~8.07m。该河道疏浚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包含7个分部工程(河道疏浚水下方为5个分部工程,排泥场围堰和退水口各1个分部工程)。其中排泥场围堰按3级提防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该工程于2015年10月1日开工,2016年12月底完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法人向主管部门提交本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事件2:排泥场围堰某部位围堰存在坑塘,施工单位进行了排水、清基、削坡后,再分层填筑施工,如图4所示。

事件3:河道疏浚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对某单元工程进行了质量评定,如表4所示。

事件4:排泥场围堰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其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后,施工单位报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备案。

事件5:本工程建设项目于2016年12月底按期完工。2018年5月,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对本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提交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该报告确定本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优良。

图4 围堰横断面分层填筑示意图

表4 河道疏浚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问题】

1.根据《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2014年第46号),指出事件1中不妥之处;说明主体工程开工的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

2.根据《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指出并改正事件2中图4中坑塘部位在清基、削坡、分层填筑方面的不妥之处。

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单元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指出事件3表4中A、B、C、D所代表的名称或数据。

4.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的程序。

5.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208),事件5中竣工验收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指出并改正事件5中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的不妥之处。


答案解析

1.事件1中项目法人向主管部门提交了本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不妥。

主体工程开工的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如下:主体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2. 不妥之处一:清基削坡线坡度为1:4,

改正:堤防横断面上的地面坡度陡于1:5时,应将地面坡度削至缓于1:5。

不妥之处二:分层填筑时顺坡填筑

改正: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铺填。

3.A:主控项目;B:一般项目;C:92.0%;D:合格。

4.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后,施工单位报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备案不妥。

正确的程序: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核备。

5.(1)事件5中竣工验收时间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208),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由于该工程为河道疏浚工程,应在工程完成后的一年内进行竣工验收 。即应在2017年12月底前进行竣工验收,不应在2018年5月进行。

(2)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确定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不妥。

改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是否优良应由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监督报告中有明确合格结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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