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30

题目描述

【单选题】

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300万元,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支付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消费税35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A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310

B:345

C:346.7

D:311.7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所以A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300+10=310(万元)。答案选A

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所以A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300+10=310(万元)。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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