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7-30 03:41:20

战国时期秦国司法机关受理案件后,要把当事人的姓名、身份、籍贯

题目描述

【题目】战国时期秦国司法机关受理案件后,要把当事人的姓名、身份、籍贯、是否有前等问题写成书面报告;然后前往现场勘验、调查,每一过程都要做笔录;庭审时要听取当事人双方的口供,可进行刑讯;最后,司法机关做出判决。整个审判过程都记录下,制作成“爰书”。秦国的这种做法

A. 成为统一六国的司法保障

B. 具有形式主义的特征

C. 反映了对司法程序的重视

D. 保证了审判公正合理

 

答案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对材料的阅读理解能力。根据材料内容来看秦国对司法审判的过程处理非常详细,反映出对司法程序的重视。故C项正确。从材料中看不出对秦统一的作用,所以A项错误。对审判的全过程都有详细记载,不能说是形式主义,因此B项错误。从材料中也不能得出能够保证审判公正合理这样的结论,D项过于牵强,错误。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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