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言论自由有限制,行使权利需正确

题目描述

【题目】【言论自由有限制,行使权利需正确】

据网民举报,任志强(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微博账号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影响恶劣。2016年2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新浪、腾讯等网站依法依规关闭任志强微博账号。国家网信办发言人姜军发表谈话称,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

请你结合八下第一课的课本内容,对上述新闻进行点评。

 

答案解析

①上述新闻说明了“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 ②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③因此,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试题分析:我们找到题文中的关键词“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是在规范网络行为,不得利用网络随意发布言论等。结合八年级下册第一课“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相关内容,我们得出结论:上述新闻说明了“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接下来,我们要运用所学知识对以上的观点进行分析:公民应该怎样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依据教材知识,我们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等,最后进行总结。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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