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5-30 09:58:30

某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此期间,他依法可以行使下

题目描述

题目

某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此期间,他依法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或实施哪些行为?(    )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担任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C:担任某公办大学的普通教师
D: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答案解析

《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C项,根据第(四)项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不得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而担任普通教师不受影响。符合题意,当选。(注意:我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这道题严格来说没有答案)
故本题答案为C选项。

答案:C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