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简答题】 必要共同诉讼的特点是什么?(学历考试,国家开放大

题目描述

【简答题】 必要共同诉讼的特点是什么?

答案解析

(1)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缺席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审判是非法的,作出的裁判不具有法律效力。 (2)共同诉讼人的行为的一致性。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应当作为一个整体,一人的诉讼行为,只有经过全体承认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3)诉讼中止的共同性,如果其中一个人因发生了特殊情况,需要中止诉讼时;其他共同诉讼人也必须同时中止诉讼,待造成诉讼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再恢复诉讼程序。

(1)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缺席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审判是非法的,作出的裁判不具有法律效力。 (2)共同诉讼人的行为的一致性。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应当作为一个整体,一人的诉讼行为,只有经过全体承认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3)诉讼中止的共同性,如果其中一个人因发生了特殊情况,需要中止诉讼时;其他共同诉讼人也必须同时中止诉讼,待造成诉讼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再恢复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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