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7 04:22:49

公司向伟东公司出售并交付其生产的残疾人轮椅20台,伟东公司未

题目描述

ABCDE

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有效,北海公司可不通过晨曦公司而直接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答案解析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自双方达成债权让与合意时成立并生效,不必经伟东公司同意,但只有在通知伟东公司后才对伟东公司发生效力(相应地,北海公司才有权直接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如果未通知伟东公司,谊协议对伟东公司不生效,但谊协议在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之间是有效的。   

  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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