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7-29 05:07: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

题目描述

【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在西藏的地方性法规中,藏刀不属于管制刀具,可以携带。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①西藏可以通过行使自治权变通执行国家法律

②各民族人民都有根据本民族习惯立法的权力

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实现各民族平等互助的基本政治制度

④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是对民族习惯的尊重,有利于处理好民族关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属于违法行为,但在西藏地方性法规中藏刀不属于管制刀具,可以携带,这表明西藏自治区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变通执行国家法律,并且这得到了宪法确认,①符合题意;“各民族人民都有”表述绝对化,排除②;材料未体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排除③;材料中西藏地方法规中规定可以携带藏刀,照顾到了西藏本地区本民族的风俗习惯,有利于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④符合题意。故选B。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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