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7-29 15:25:31

(加试题)张三和李四是沿河而居的同村村民,张三有一辆二手大众

题目描述

【题目】(加试题)张三和李四是沿河而居的同村村民,张三有一辆二手大众汽车欲出售,李四同意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张三的汽车。李四当场向张三支付了6万元并将车开走,约定三天后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将余款2万元付清。第二天晚上,发生了罕见的暴雨导致河水上涨,李四停在院子的车因被洪水长期浸泡而报废。后张三向李四讨要余款,李四以洪水是不可抗力为由拒绝付款。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所有权的角度,指出李四能否拒绝付款并简要说明理由。

(2)从合同履行的角度,说明李四的做法存在的不当之处。

答案解析

本题以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为话题设置相关情境,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角度设置相关问题,考查各种民事权利、履行合同的原则等知识,考查考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阐释事物、论证和探讨问题的能力。(1)本题设问指向从所有权的角度,指出李四能否拒绝付款并简要说明理由。解答时明确本题考查的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汽车属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所有权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本案中李四当场向张三支付了6万元并将车开走,汽车的所有权已经属于李四,所以,损失由李四承担,李四应支付余款。(2)本题设问指向从合同履行的角度,说明李四的做法存在的不当之处。解答时首先明确合同履行遵循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李四的不当之处在于没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李四既然取得了汽车的所有权,就应该恪守承诺,言行一致,尽最大的善意履行义务。李四故意以洪水是不可抗力为由拒绝付款,显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债权人张三的合法权益。

(1)不能。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所有权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李四当场向张三支付了6万元并将车开走,汽车的所有权已经属于李四,所以,损失由李四承担,李四应支付余款。。李四的不当之处在于没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李四既然取得了汽车的所有权,就应该恪守承诺,言行一致,尽最大的善意履行义务。李四故意以洪水是不可抗力为由拒绝付款,显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债权人张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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